院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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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地理学类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补充要求

发布时间:2022-01-07

 

根据北京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地理学类分会20226月会议讨论商定,自即日起,对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1、博士论文评阅采取双盲审制度,由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送审;

2、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秘书选定由各专业统一安排,地理学学位委员会审批;

3、导师不得作为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讨论答辩委员会组成;

4、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五人组成,以校内专家为主,其中至少邀请一位学位分会委员参加,至少包含两位校外专家;

5、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为科研院校在职的博士生导师,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6、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答辩决议书将编入存档博士学位论文封底。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由导师安排送审;

2、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人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由四人组成;

3、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为科研院校在职的研究生导师。建议邀请学位分会委员参加。

 

 

北京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地理学类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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